第14章203室友2016
学医很痛快,既痛又愉快。每天忙得像个陀螺一样的张凌歌,现在深刻地体会了其痛的一面,并努力寻找其愉快的一面。实在找不到,就只能苦中作乐了,张凌歌想,谁让自己贱忒忒地选择这么难的路呢?
张凌歌知道《代谢与能量》这门课对未来学习某些先天性疾病及理解药物作用机制非常关键,但是尿素循环、三羧酸循环、嘌呤合成、嘧啶合成……真的烦透啦,背死个人!
同样要背的,还有自己的免听课《生命科学导论》。
如果张凌歌不是这么忙,其实记住这些东西对她根本不算什么事,但问题是想学外科的她,必须把剩下的时间,都泡在解剖室里。她已经安排不出时间去锻炼了。
此刻正在大体老师身上做胸廓切开术的张凌歌,脑子还留在那些医学名词上。
有个记忆芯片多好?想记什么东西,直接输入就好了。人类大脑用于简单记忆真的太可惜了。更可惜的是,张凌歌暑假时听过一堂亚米国医学院教授的网课,这个教授说,现在医学院教的知识,大概五年左右,有一半会被证明是谬误!花这么多时间记忆这些将来的“医学垃圾”,真的太不值得了。为什么没人研发记忆芯片啊?这样有了新的医学发现,只要在芯片上定时更新就好了……
和国外着名医学院比起来,国内医学院的确资源匮乏一些,特别是大体老师。据说和谐医学院已经是国内最好的了,但是在解剖室里,还是必须分成几个小组,每个小组8-10人,对于小组里的很多学生来说,真正操刀解剖的时间并不多。
不过公正地说,大部分人很少实操解剖的原因,也不仅仅是因为大体老师少,而是因为未来的专业选择。
对于想学内科的学生来说,通过考试并拿到高分,比熟练解剖要重要得多;而那些想学某些专科,例如妇产科、泌尿、神经、心胸、肝胆等专科的同学,大多只想做自己感兴趣的肌体部分解剖。
对于想当移植外科医生的张凌歌来说,她必须先经过严格的普外培训。而普外,是外科系统最大的专科,可谓包罗万象。所以张凌歌需要对大部分人体构造有着深入的了解。
因此在每次解剖实践课上,张凌歌都是那个最早拿着解剖刀跃跃欲试的家伙。
更搞笑的是,张凌歌从第二次去解剖室后,就开始带着零食上解剖实践课。
“真的很饿啊!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解剖完,即便一小时前刚吃完东西,我也会觉得饥肠辘辘的。”操作完,张凌歌洗洗手,站在离解剖台不远的地方,边吃鸭翅边看着何荟操作,“难道你不会觉得饿吗?”
何荟懒得理张凌歌。她眨了眨眼睛,一滴眼泪被翻到睫毛上。福尔马林味道太冲,又没有张凌歌那样的奇葩体质,她每次解剖,都会涕泪具下。
何荟一边快速眨着眼睛,想把睫毛上的眼泪眨掉,一边想:张凌歌根本不能用奇葩来形容,她就是个变态!
上次做局解时,张凌歌完成了一个带教老师口里的“完美剥皮”后,就一边分离血管、神经、筋腱和其它组织,一边让其它小组的同学把剥皮工作留着让她做,“这个皮下脂肪厚薄适当,剥皮感觉太好了,滑得很。”
让何荟郁闷的是,“变态”张凌歌已经能熟练地在大体老师身体的各个部分开通路了,而自己却连福尔马林的味道都还不适应……
没错,新生何荟也修了二年级的课,就一门:解剖。
何荟来自东北一个中医世家。除了她妈妈外,父母两边的长辈和家里的亲戚都是中医师。何荟本来想和妈妈一样,当个内分泌科医生的,不过在开学伊始,她被张凌歌刺激了一下,改变了主意。
军训刚回来,被迫转到203室和张凌歌做室友,其实何荟是不愿意的。张凌歌身上有种“憨憨”的傲劲儿,特别是在她专心干一件事时,好像全世界都消失了。张凌歌这种把别人都视为背景的样子,让何荟不适。
而且,张凌歌身上有南方人专有的“距离感”。看着容易相处,不“作妖”,但她和你感觉并不亲近,得了别人什么好,她一定会等价值还回去。何荟觉得来自岭南的张凌歌,身上有点申市人的斤斤计较,因而和来自东北的自己格格不入。
光是距离感也就罢了,同学间也不是都得做朋友的。但是这个张凌歌,身上还长满了刺,惹了她,她就会怼人,一点社交风度都没有。
张凌歌过了《大学英语》、《大学医学数学》、《大学物理》、《基础化学》和《大学计算机基础》的免修考试,取得了优异成绩,并被视为新“学神”后,何荟心里有点嫉妒,也有点后悔。她觉得自己太保守了,其实自己也预习过计算机基础、基础化学,但担心考不好会影响自己的绩点,所以她免修考试就只报了《大学英语》、《大学医学数学》、《大学物理》这三门。
出分那天,看到张凌歌嘴边掩饰不住的笑容,何荟小声地嘀咕了一句,“有什么了不起的,我要考,也能过!”
这事儿要搁冯晨夏身上,她一定会温言软语地安抚何荟,再自谦一番……让身边人都觉得舒服自在,几乎成了冯晨夏的本能了。
张凌歌却根本没有想过这茬儿,她挺着小胸脯站在何荟面前,“羡慕吗?很简单啊,反正你也过了几门,可以选大二的课了。选我上的课,走我走的路,也学外科当个‘木匠’,然后在学业上、工作上打败我……我等着你!”
于是何荟也选了《解剖课》,和张凌歌做了学友。这一来二去,俩人的关系反而好起来,何荟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变成了张凌歌在华清最好的朋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