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艾尔维斯一边回忆一边享受小女孩的摸摸头。
他喵了一声。
他真的不是很相信这一点。
他的好朋友达米安是个文武全能的天才,出得厅堂,下不得厨房。
这很正常。
每个人都有弱点,就像他的弱点是太可爱了一样。
艾尔维斯喵呜一声,继续心安理得地趴在车里,享受小女孩的梳毛服务。
“妈妈,他脖子上有铃铛!”小女孩突然叫道。
小女孩的妈妈‘哎呀’一声,心想怪不得这猫猫看起来一点都不怕人,他们很有可能把别人家的猫咪带走了。
可是他们现在已经行驶在了哥谭大桥上,肯定不能立刻返回再把小猫猫送回原地。
最后他们只得带艾尔维斯来到了大都会。
然后,就在他们刚开始犹豫该怎么联系上艾尔维斯的前主人时,他们就被猫猫十分干脆利落地狠心抛弃了。
艾尔维斯从路边咬下了一朵小花送给小女孩,然后就趁着小女孩开心得蹦蹦跳跳的时候,在小女孩爸爸妈妈的目瞪口呆中屁股一扭翻墙跑了。
速度快得只在一家三口的手机相册里留下了一张模糊成一团金色奇行种的奇怪图案。
顺利来到大都会的艾尔维斯在街边溜达了半天,尽情享受这里的风土人情。他偶尔怡然自得地享受一下来自路人的贴心按摩,享受完之后拔腿就跑,半点不留恋。
他心想,这座城市和一条河之隔的哥谭简直是天差地别。
他感觉自己身上的毛毛都被阳光晒得暖烘烘的,在哥谭带出来的一身阴郁潮湿即将长蘑菇的味道现在全都变成了阳光的味道。
他闻了闻自己的脚掌。
嗯,香喷喷的,像是新鲜出炉的焦糖爆米花。
完全不像他在哥谭的时候,那时候他总觉得自己的脚闻起来像是踩了蝙蝠洞里的臭水坑。
艾尔维斯心情愉悦起来,为这座阳光灿烂的城市。毕竟小猫猫和阳光的适配度高达100,他超适合在阳光下享受人类的罐头供奉,他应该来征服这座城市。
小猫猫的脑海再度被猫咪本能征服。
他站在原地美滋滋地喵呜喵呜唱了首歌,又小心翼翼地拨弄了一下脖子上的铃铛——那是达米安送给他的礼物,是达米安亲手用某种好闻的木头雕刻而成的。